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全省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取得制度性成效,压实标准实施监督责任,推动“重标准制定”向“重标准实施”转变,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在部分市开展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枣庄市承担“探索标准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试点任务,在政策、管理和工作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创新,为全省试点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制度措施。
一是探索建立标准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健全标准实施监督机制。按照“谁提出,谁组织实施;谁归口,谁宣贯推广;谁引用,谁负责”,压实标准“三个责任”,强化标准实施监督,构建覆盖行业领域的标准实施监测网。对标准实施不力、效果不好的标准及时进行修订、废止,形成标准实施全生命周期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制定、实施、信息反馈和复审修订的闭环管理。
二是探索组建“1+N”区域标准化监督员队伍,构建高效协同标准实施监督网络。明确标准实施社会监督员定位,制定监督员职责和管理办法,搭建信息反馈机制和渠道,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和问题收集、受理、整改、反馈闭环工作流程,定期组织开展监督培训、工作研讨等活动。
三是激活社会监督力量,推动标准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链条优化。着力解决标准管理中重制定、轻实施的“痛点”和标准技术应用不匹配、产业发展受制约等“难点”问题,形成标准实施全生命周期的“制定-实施-反馈-优化”闭环管理,实现标准运行规范化和科学化。
下一步,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将围绕深化“四抓”工作思路,认真探索梳理总结制度性试点成果,推动标准实施监督流程重建、标准体系重构、制度体系重塑,助推标准化工作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
来源: 中国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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