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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关于推动各社会组织间团体标准互认的倡议书》正式发布

2025-09-15

9月14日,2025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标准助力企业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北京成功召开。

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燕瑛;中国核学会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寿君;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党委书记、理事长杨春光;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北京市工业合作协会会长吴永利以及中国核学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中国检验检测学会、中国开发区协会、中国汽车改装用品协会、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中国少数民族用品协会、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中国西部开发促进会、中国乡村发展协会、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北京市工业合作协会、海南省经济技术促进会等20余家社会团体共同见证下,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高东正式发布《关于推动各社会组织间团体标准互认的倡议书》。

本倡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秉持开放、协同、互认、共享、规范的理念,恪守国家规则,统筹兼顾各方利益。通过积极组建互认共同体,充分发挥学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中的引领作用,致力于打破标准壁垒、促进技术融合与成果转化,从而协力共推标准的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国团体标准的整体水平与国际影响力。

倡议全文如下:

关于推动各社会组织间团体标准互认的倡议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社会组织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打破标准壁垒,促进技术融合与成果转化,提升我国团体标准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特向全国各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以“开放、协同、互认、共享”为核心理念,将团体标准互认作为服务产业、促进创新的重要手段,规范互认流程与机制,共同提升我国团体标准的权威性与影响力。

二、规范化提交标准互认材料与信息。在启动互认程序时,应向认定方提供完整、准确的标准互认材料。同时,鼓励建立常态化的信息通报渠道,确保标准信息的时效性与可获得性,为互认评估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

三、坚持以科学、严谨、客观的态度对待标准互认工作。在互认过程中,保证对对方标准的评估与采信真实、准确,不因门户之见或利益关联而设置不合理的互认障碍,确保互认结果的公正性。

四、积极配合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开互认的标准清单、互认原则和工作程序,自觉接受产业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标准互认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切实维护标准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五、共同探索并建立科学、高效的团体标准互认机制。通过建立联合工作组、协同验证等方式,提升互认工作的专业性与效率,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标准协同与应用。

六、以标准互认为桥梁,加速创新成果在不同产业间的转化与应用。通过互认,减少因标准不统一造成的重复检测、认证和评估,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七、积极推动互认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效衔接与协调。确保互认的团体标准不与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基础通用行业标准相抵触,形成层次清晰、分工明确、相互支撑的新型标准体系,共同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八、树立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互认理念。反对利用标准互认进行市场垄断或形成技术壁垒。共同营造以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为导向的互认环境,抵制任何以不正当手段排除、限制其他学会参与互认合作的行为。

九、倡导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在标准互认中充分尊重并保护各方的知识产权。杜绝在互认评估中侵犯他人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行为。反对借互认之名,盗用、冒用其他学会的标准成果或损害其商誉。

十、坚持诚信协作、履约践诺。对于已达成的互认协议,应严格遵照执行,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互认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杜绝为谋取自身利益而单方面违背互认承诺,损害互认机制公信力的行为。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联合各社会团体共同遵守以上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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