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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2-15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标委发 (2022) 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有关人民 团体、行业协会(联合会) :

 

  现将  《202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 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


 

202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2022年标准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落到实处,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标准质量效益,加强标准国际化工作,进一步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着力统筹协调,推动《纲要》贯彻实施

 

  1.加强《纲要》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的宣传解读。

 

  2.推动印发《纲要》三年行动计划。

 

  3.对照《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制定《纲要》实施意 见和相关文件,细化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到位。

 

  4.研究制定《纲要》中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等7 项工程和乡村振兴标准化等 5 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工程和行动 落地实施。

 

  5.进一步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各地方探索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

 

  二、着力重点突破,健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6.出台一批高端装备与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现代服务融合标准,支撑装备制造高端化发展 。制定高分子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绿色低碳建材等关键基础材料标准。

 

  7.编制平台经济标准化指导意见,组织制定家政电商、中央 厨房、共享出行和住宿等平台经济标准。

 

  8.加快 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区块链、人工智能、能源互联网等领域标准供给。

 

  9.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数据共享安全、数据治理、数据资产评估等重点标准研制。

 

  10.加快个人信息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网络安全人才等网络安全重点标准制修订。

 

  11.研制智能电网、智慧医疗、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能家电、超高清视频、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急需标准。

 

  12.开展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化工作,加强婴童用品、化妆品、适老化产品和服务、家电噪声限值等标准制修订。健全食品质量国家标准体系。

 

  13.推动信用信息交互和共享标准研制,加快信用监管、承诺、评价、修复等标准研究。

 

  14. 加快多式联运、绿色物流、冷链物流、跨境电子商务、快递服务等现代物流领域标准制修订。

 

  15. 加大养老、托育、冰雪运动、文化旅游、健身休闲等服务消费领域标准研制力度。

 

  16.  组织编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推动碳排放术语、管理体系、碳排放核算报告、生态碳汇等一批基础通用标准研制。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和能效标准水平。

 

  17. 加大新能源利用、大规模新能源调度、电力系统安全、电力储能、氢能等领域标准研制力度。

 

  18. 组织开展印刷、玻璃、矿物棉、石灰电石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制定。

 

  19. 加快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制定。

 

  20.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系列标准制修订,加快海洋、湿地、森林、草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重点标准建设。强化自 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制定。

 

  21.强化水资源、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生态流量、国家水网、智慧水利等标准制修订。

 

  22.  加快粮食种子、虫霉防治、绿色储粮、装卸减损、适度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等粮食节约减损标准建设。

 

  23. 加强棉花种子、种植、采收、加工、仓储、物流以及质量、检验 、贸易、装备与仪器、纺织等全产业链各环节标准研制。 


       24.开展村容村貌提升、农村供水、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农村厕所建设改造和数字乡村等标准研制。

 

  25. 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等标准建设。

 

  26. 制定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物资储备、消防救援、减灾救灾等标准,推进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专项行动实施   。制修订一批电动自行车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机械安全标准。

 

  27. 推进社会治安、刑事技术、执法技术、安全技术防范、网络安全保卫、道路交通管理等标准研制。

 

  28.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标准支撑,研制应急传染病患者转运设备、应急医用模块化集成系统等应急防护设施标准。

 

  29. 加强国家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行政许可工作规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 台等行政管理和服务领域标准研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 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

 

  30. 加大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适老化改造、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服务、社会工作等标准研制力度。

 

  31.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

 

  三、着力改革创新,增强标准化发展动力

 

  32. 完善标准审评制度,加强标准复审工作,持续优化存量标准结构,实现标准体系动态维护。研究建立推荐性国家标准采 信团体标准机制。

 

  33. 推进机器可读标准工作,探索数字化条件下国家标准管理新形式、新机制。

 

  34. 聚焦绿色生态、食品消费品、生物技术、有色金属、能源等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领域推进标准样品研制,提高国家标 准样品专业领域覆盖面。

 

  35. 推进行业标准代号和范围清理确认工作,探索建立地方标准制定范围清单指南。

 

  36.进一步公开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备案信息,提高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透明度。

 

  37.发布实施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动学会、协会、商会团体标准化建设,引导社 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

 

  38.完善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系列国家标准,推动团体标准组织开展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

 

  39.鼓励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以高标准引领企业生产高质量产品、提供高水平服务。

 

  40.持续推动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水平,拉高质量高线。

 

  41.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以标准创新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 、服务创新。

 

  42.举办“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活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创新,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

 

  43.建立国家统筹的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推动区域问共商使用标准、联合制定标准、协同实施标准。

 

  44.推动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发布实施液氨贮存使用风险防控标准。

 

  45.加快长 三 角城际轨道交通和跨省公交标准建设, 促进长三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46.推动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共通执行标准,支持粤港澳三地 市场要素跨境流动。

 

  47.推动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区域标准化建设,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标准。

 

  48.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鼓励地方开展标准化创新发展和城 市标准化综合试点,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管理和运行机制。


  四、着力提升效能,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

 

  49. 统筹标准制定与实施,加强企业需求、消费需求和监管 需求调研,强化调查分析和实验验证,开展标准实施宣贯,提高 标准质量,推动有效实施。

 

  50. 加强法规引用标准制度研究。在宏观调控、行业管理、市场准入等政策制定中积极应用标准。推动将标准条款纳入合同 示范文本,推荐市场主体使用。

 

  51.健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面向产业集聚区,布置开展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 分析试点。

 

  52. 强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监督抽查,加强对文本规范性、与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性,以及内容矛盾等情况的检查 。

 

  53.持续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54.探索建立标准实施监测平台,加强部门地方协同,及时评估研判,督促标准有效实施。研究健全政府颁布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

 

  55.建立健全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机制,推动建立标准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标准化舆情监测。

 

  五、着力国际合作,深化标准制度型开放

 

  56.完善采用国际标准制度政策,制定实施重点领域采用国际标准计划,开展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比对分析和适用 性验证,加快国际标准的转化和应用。

 

  57.研究建立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协同机制,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同步提出、同步研制。

 

  58.健全标准外文版管理机制,推动国家标准外文版同步制定。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工作。面向重点贸易商品和 对外承包工程加强标准外文版供给。

 

  59.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跟踪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 (1SO) 、国际电工委员会(1EC)   、国际电信联盟(1TU) 等国际标准组织战略规划制定和组织治理。

 

  60.聚焦 1SO、 1EC 和 1TU 等国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重点领域,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循环经济、新型电力系统、数字经济、 产品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国际标准制定。

 

  61.深度参与民生福祉、性别平等、优质教育、可持续金融 等国际标准化活动。

 

  62.依托重大项目建设和国际科技合作,积极推动采用普遍适用的国际标准。

 

  63.加强自贸区建设中的标准合作,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 框架下,推动开展成员间标准协调对接,支撑 高水平自贸区建设。

 

  64.完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探索国家问联合制定标准的机制,推进中外标准互认。

 

  65.加大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中标准问题的跟踪、研判、评议和预警,引导企业增强合规意识,提升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标准应对能力。

 

  66.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和金融对外交流合作,参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和 WTO 、 APEC 、 G20 、金砖国家等国际组织的标准化活动,持续深化与欧洲、非洲、泛美、东盟、海湾阿拉伯国家等区域标准组织交流,加强东北亚标准化合作,举办金砖 国家标准化机构负责人会议。

 

  67.支持各地围绕产业集聚区搭建促进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平台,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科研机构积极 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 。

 

  68.积极开发和实施标准化能力建设对外援助项目,加强标准互鉴、人员交流和经验共享。

 

  69.开展国际标准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提升服务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社会主体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能力。

 

  六、着力穷实基础,提升标准化治理能力

 

  70.对现行标准化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评估,研究修订《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加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和企业标准相关管理办法修订步伐,加快启动物品编码领域重要 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

 

  71.推动技术委员会分类组建,加快推进机构治理、集成电路等技术委员会建设,支持医疗、生物等新技术领域建设一批标 准化工作组。

 

  72.持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开展 100 个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力口大整改、调整、撤销力度。建立技 术委员会联络机制,打通技术委员会之间“微循环”。

 

  73. 完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络课堂,上线一批优秀标准化课程,加强标准化知识普及。

 

  74.持续提高标准化技术组织委员构成广泛性,进一步拓宽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渠道。

 

  75. 制定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推动将标准作为重要产出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体系,开展科技计划项 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统计工作。

 

  76.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标准化服务平台。

 

  77.探索开展标准与知识产权融合试点,加强标准专利联动。扩大国际创新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标准化融合试点 。

 

  78.修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发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指南。

 

  79.强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日常考核,提升创新基地管理水平,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科技水平。

 

  80.出台加强国家级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启动标准验证点申报工作。

 

  81.组织开展第11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树立一批标准化工作先进典型。

 

  82.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搭建标准化服务平台,推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 测、知识产权、标准样品等融合发展 。

 

  83.推动数字标准馆建设和各级标准馆发展,强化标准信息化服务。

 

  84.指导地方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面向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开展标准化服务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探索建立标准化服务评价机制。

 

  85.加强标准数字化技术研究,把握前沿科技发展趋势,增强标准化基础理论储备。

 

  86.强化标准化高等教育,推进更多高校设立标准化专业和方向。深入推动标准化职业教育,编制“标准化技术”专业教学标准,在标准化相关专业推广“1+X”证书制度。

 

  87.建设若干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力口大各级各类标准化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和重点企业人才培养。

 

  88.把党的全面领导和政治建设贯穿到标准化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 建设。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标委发 (2022)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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