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号召,贯彻落实我国“双碳”战略及相关政策精神,进一步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加强绿色低碳产品标准化建设,为企业碳管理提供标准依据。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正式立项《绿色低碳产品评价通则》团体标准。以标准促发展,以标准保质量,用标准化的方式,促进技术进步、推动行业发展。
2023年6月27日,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促会标委会)组织的《绿色低碳产品评价通则》团体标准启动会在线上顺利召开。此次会议,深圳精匠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通泽机械有限公司、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湖州南洋电机有限公司、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美科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俊朗电气有限公司、天津森普捷电子有限公司、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国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广东华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恒跃锻造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宸光(常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泽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宏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瑞昌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爱博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先进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寰智(深圳)绿色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极电光能有限公司、上海理工大学、峰特(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飞航科技有限公司、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威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蓝旭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阿尔法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中兵铸造有限公司、山东高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宏和轻量化科技有限公、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等起草单位代表(企业排名不分先后)及行业相关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国促会标委会标准部霍海雄主持。
会议首先,由国促会标委会秘书长汪贤峰致辞,他表示我国从“十一五”期间积极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并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9月份的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我国首次提出要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与承诺并在随后再多次重大工作会议和对外问答过程中提到碳中和和碳达峰目标。而“十四五”是我国履行这一庄严承诺的关键期,也是统筹两个大局、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深刻变革期。《绿色低碳产品评价通则》团体标准,充分切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产业发展需要。通过此项标准的实施,能够推动企业对产品的绿色化、低碳化等方面全程监测,控制和减少产品原材料开采、零部件制造、物流运输以及再回收等环节的碳排放,加速推进我国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的绿色发展。
会上,国促会标委会标准部崔亚歌,介绍了团体标准的发展现状、标准立项背景、任务来源、标准编制原则、技术框架等方面内容,参会人员围绕绿色低碳产品评价指标依据、评价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
最后,国促会标委会标准部副主任徐敬铭表示,标准制定是行业规范化和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之一,团体标准的编制须坚持问题导向,要找准行业需求点和标准空白点,针对行业和企业当前发展的痛点、难点,对症下药才能解决问题。通过会议的交流研讨,起草组广泛听取了专家和企业建议,对推动绿色低碳产品评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绿色低碳产品评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是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相关具体举措,也是绿色低碳产品评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随着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评价技术进步与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让绿色低碳产品有依据,让技术有支撑,让行业有引领,该标准注重与现有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的有效衔接,将为我国绿色低碳产品评价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