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应用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可以有效识别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管控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是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到实处的基础性工作。要落实落细融合清单编制工作,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城市开展试点,形成规范化和业务化的融合清单并定期动态更新。技术指南印发实施后,要认真组织相关培训,加强融合清单编制人才队伍建设,为清单编制工作提供技术保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强化数据共享,发现问题及时完善。
会议强调,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和合成树脂工业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重点行业。《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体现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有利于促进相关行业生产设备更新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推动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上述3项标准修改单发布后,要做好解读宣贯工作,指导各地做好相关行业标准实施准备。要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各类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通过加强重点行业关键环节管控,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相关行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迭代升级。
会议指出,推动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是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必然要求。《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基于手工监测的受体模型法技术规范》《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基于手工监测的受体模型法监测数据处理与检验技术规范》《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正定矩阵因子分解模型计算技术指南》《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化学质量平衡模型计算技术指南》首次规范了源解析数据处理检验和模型计算,明确了源解析工作的全流程和各个环节,有助于提升源解析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更好发挥其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支撑作用。标准发布后,要及时做好宣贯培训,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开展源解析工作,不断提升治污水平。要有序推进其他源解析技术规范制定出台,逐步完善源解析标准体系。
会议强调,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新生产机动车等移动源达标监管的重要举措。《技术规范》规定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及检验机构等开展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将为机动车环保合规监管提供重要依据。要及时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推动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要指导机动车环保监管部门加强机动车合规监管,推动公众广泛参与对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的监督,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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