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国家政策

新版《行业标准管理办法》6月1日起实施

2024-05-31

5月30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修订后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将自6月1日起施行。行业标准是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责,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新版《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了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明确了四类不应当制定行业标准的情形:已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一般性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要求,跨部门跨行业的技术要求,用于约束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部的工作要求、管理规范等。

同时,为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建立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新版《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在行业标准中规定资质资格、许可认证、审批登记、评比达标、监管主体和职责等事项,禁止利用行业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同时增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自我监督、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通过投诉举报渠道进行社会监督等相关要求,完善行业标准管理的法律责任,构建系统全面、主体责任明确的行业标准监管制度。

新版《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行业标准公开的主体责任,鼓励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行业标准文本,供公众查阅。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晶晶

本网站摘录或转载的第三方信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内容仅供参考,若不慎涉及侵权,请在相关内容刊发之日起30日内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电话:010-68844089

邮箱:847001162@qq.com

  • 版权所有: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 政策指导:发改委、人民银行、商务部、民政部、中国科协、国资委
  •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备案号:京ICP备20023187号-3
  • 运营单位:通标中研标准化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腾云建站仅向商家提供技术服务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110号院5号楼10层1003室      电话:010-68844089  
  • 地址:北京市丰台科技园区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3m层3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