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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液态储氢系统技术条件》等两项团体标准审查会成功召开

2025-03-10

随着轨道交通行业的快速发展,对清洁能源的需求日益增长。液态储氢系统作为轨道交通领域的一种新型清洁能源解决方案,其技术条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对于推动氢能轨道交通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促会标委会”)联合通标中研标准化技术研究院共同组织的《轨道交通液态储氢系统技术条件》等两项团体标准审查会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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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国促会标委会标准部刘世纪主持,标准起草组副组长、标准部副主任鲁家辉,标准部王肸、沈号函出席会议。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荣创新能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大学、新研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重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科安创能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雄韬氢雄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风氢扬氢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江苏中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鉴氢能源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理工学院能源化工工程学院、新疆新能源储能实验室、上海捷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标中研标准化技术研究院等单位代表及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本次审查会。

会上,王肸就国促会成立以来的发展情况及工作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刘世纪与沈号函分别对《轨道交通液态储氢系统技术条件》《轨道交通 车载燃料电池堆寿命测试评价方法》两项团体标准的立项背景、编制情况、编制原则与框架、主要技术内容等向专家组和参编单位进行汇报说明,旨在为轨道交通领域液态储氢系统和燃料电池堆的研发、生产、检测和应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助力轨道交通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在标准讨论‍环节,行业专家和参编单位代表围绕《轨道交通液态储氢系统技术条件》《轨道交通 车载燃料电池堆寿命测试评价方法》两项团体标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系统组成与结构、测试要求及条件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一致认为该标准以行业现有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为基础,以综合性、系统性为原则,明确了液态储氢系统的安全要求,并为燃料电池堆的生产和应用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一方面,可以有效预防液态储氢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爆炸等安全事故,保障轨道交通装备和乘客的安全。另一方面,能够准确评估燃料电池堆的寿命,指导燃料电池堆的研发和改进,提高燃料电池堆的质量和可靠性。专家组表示,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两项标准,可以推动氢能技术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广泛应用和深入发展,促进轨道交通行业绿色转型。同时,这两项标准的制定也有助于提升轨道交通行业环保形象和社会责任感,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绿色、低碳的出行需求。

会议最后,鲁家辉副主任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发言。他表示,氢能作为一种来源广、零污染、零碳排的绿色能源,是世界公认的推动传统化石能源清洁利用和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发展的理想能源载体。轨道交通领域作为能源消耗的重要领域之一,其绿色、低碳发展对于实现国家“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国促会标委会携手业内企业、科研机构编制该标准,也是希望通过制定和发布这两项标准,能够规范液态储氢系统和燃料电池堆的技术要求,促进产业建设与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团体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具有制定速度快、对市场需求响应及时、标准推广高效等优点。本次审查会的成功召开,既符合国家发展战略要求,同时还有助于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接下来,随着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加快轨道交通行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升轨道交通装备的质量和性能,推动轨道交通行业绿色低碳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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